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仲裁網
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先辦案后收費,不成功不收費。咨詢注意事項請閱讀仲裁代理菜單下《仲裁咨詢》。
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先辦案后收費,不成功不收費。咨詢注意事項請閱讀仲裁代理菜單下《仲裁咨詢》。

企業用工指南十六:用人單位的特定人員主張雙倍工資問題
一、法定代表人主張雙倍工資是否支持
按照《公司法》第13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人,其與公司不是勞動法上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系。北京的勞動仲裁、訴訟的司法實踐認為: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二倍工資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高管人員主張雙倍工資是否支持
北京勞動仲裁、法院等實務部門的意見是:用人單位高管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二倍工資的,可予支持,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該高管人員職責范圍包括管理訂立勞動合同內容的除外。對有證據證明高管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而被拒絕的,仍可支持高管人員的二倍工資請求。
三、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主張雙倍工資是否支持
北京勞動仲裁、法院等實務部門的意見是: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二倍工資的,如用人單位能夠證明訂立勞動合同屬于該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可不予支持。有證據證明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予以拒絕的除外。
綜上,鑒于高管人員和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的管理職權不同于一般職工,用人單位與其未簽訂書面勞動勞動合同可能導致嚴重后果,建議用人單位與高管人員和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簽訂并保管好書面勞動合同,防止高管人員和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在之后的勞動仲裁、訴訟程序中,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二倍工資時造成用人單位的被動應付。(完)